金华市金东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督办
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工作职责

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工作职责

一、宣传,贯彻执行《消法》及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、法规及规章,开展消费知识宣传;

二、受金东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委托,受理消费者投诉,依法处理各类消费投诉,并作登记及时上报市场监管所(工商所)、消保委分会;

三、接受市场监管部门(工商部门)、消保委的业务指导,积极参加市场监管部门、消保委各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;

四、受金东区市场监管局(工商局)和金东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委托,收集、分析商品、服务质量信息和消费者意见,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,及时向市场监管所(工商所)、消保委分会反映;

五、受理的投诉要建立投诉档案台帐,统一编号,存档时间一般为2年;

六、建立健全监督联络站各项规章制度,做好统计报表及年度工作总结,定期报送投诉报表;

七、建立正常活动制度,每年至少有1—2次大的活动,有条件的可运用广播、电视开展消法知识讲座,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运动引向深入;

八、完成由消保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